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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一季度重点环境案件 20家石化企业及园区存在问题

2014/5/14 8:56:23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日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6月9日在中国政府网对《方案》做了解读。
  据吕文斌介绍,“十二五”前三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9.03%、10.68%,节约能源3.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8.4亿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7.8%、7.1%、9.9%、2.0%。但是,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3%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因此,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差距还不小,完成任务难度比较大。
  目前,我国能耗强度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主要工业产品能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0%—20%以上。2012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为11.4%,但消耗了全世界21.3%的能源、54%的水泥、45%的钢、43%的铜。吕文斌表示,目前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认识还没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尤为明显,有的地方认为节能减排是对经济发展“做减法”,对淘汰落后产能决心不大,有的甚至还在上一些高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同时,节能基础工作薄弱,执法能力偏弱,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用硬指标和量化任务严控能耗增长
  吕文斌介绍,硬化了指标、量化了任务,是《方案》的两个亮点。
  关于硬化指标。《方案》在进一步明确必须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又要求各地区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长。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1%以上,原目标是21%左右。
  关于量化任务。《方案》将节能减排非常关键的几项任务,如燃煤锅炉淘汰、火电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等任务分解到地方,有的以附表形式表现。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提出了量化任务要求,如2014—2015年万家企业要完成1亿吨标准煤的节能任务。
  《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其中难度较大的主要有两个指标:一个是节能指标,一个是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吕文斌介绍说,对于节能指标,按2014—2015年GDP年均增长7.5%测算,后两年需节能3.2亿吨标准煤。形成这些节能能力,主要有三种路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管理。
  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结构调整措施,节能1.69亿吨标准煤。要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技术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工程技术措施,形成节能能力1.47亿吨标准煤。要通过推广能源管理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等,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
  对于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后两年须净削减180万吨。通过实施燃煤电厂和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加强运行监管等,可减排260万吨;实施“煤改气”、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油品升级等,可减排140万吨。两项合计减排400万吨,抵消新增量后可净削减240万吨。
  多管齐下督促减排
  吕文斌表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给经济提质增效,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必须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首先要发挥法律标准手段的规制作用。要推进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要制定100项左右的节能标准,制修订一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执法监察上,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