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3-11-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你单位申请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资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未予通过,原因见附件。有关补充材料或异议,请于通知之日起两周内提交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张文明,电话:010-6820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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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信部公示2013年第十一批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

2013/11/22 8:58:2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3-11-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你单位申请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资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未予通过,原因见附件。有关补充材料或异议,请于通知之日起两周内提交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张文明,电话:010-68205570

  传真:010-6820556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邮编:100846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十一批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专家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xls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