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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然气价每方提高0.33元 居民用气涨多少将听证

2010/7/1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社信息杭州2010年7月14日]  为疏导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浙江省物价局决定从7月15日起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过多增加负担。
  调整后,浙江省各城市的门站和燃气电厂受气价格每方均提高0.33元。
  据浙江省物价局介绍,2004年西气东输天然气正式进入浙江,杭州、湖州、长兴和德清成为该省第一批用上天然气的城市。2007年,东海天然气登陆浙江。2010年1月川气东送天然气也开始供气。2010年浙江省天然气供气总量约为31亿立方米,用气城市为: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市及所辖部分县(市)。
  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价通知,2010年6月1日起进浙江省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方提高0.23元,部分气源在调后出厂基准价格基础上还将上浮10%。同时2010年价格相对较高的川气入浙的供气量从7月1日起由现行每天约200万立方米增加到约500万立方米。
  受上述两个因素影响,浙江省天然气的购气费将大幅增支。据测算,浙江省的平均购气单价将达每立方米2.18元,比现行每立方米1.85元提高0.33元。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后,各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可根据现行的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作相应调整,但应从紧控制销售价格提价幅度。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要严格控制在本次气价调整的额度内,并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
  据了解,近几年,浙江省天然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按照该省天然气利用总体规划,未来几年的天然气气源除了目前的西气东输一线的国产气、东气、川气以外,还将增加西气东输二线的进口中亚气、进口的液化天然气等气源,到2015年将达到近10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