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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燃油附加费征收联动机制亟需建立

2009/11/13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社信息上海2009年11月10日]  9日晚,发展改革委宣布上调航油价格每吨320元,并宣布复征燃油附加费。专家建议,应在新的油价调整机制下建立燃油附加费征收联动机制,避免损害下游企业利益。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邹建军对记者表示,复征燃油附加费势在必行,今年1月15日燃油附加费停征以来,航油价格经过了数次调整后如今又走到高点。7月29日航油价格上调后,燃油附加费复征呼声已起,但是随着9月初航油价格下调,复征预期落空。
  邹建军说,事实上,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燃油附加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时候征收,没有明确解决机制。
  如果没有解决机制,每次燃油附加费征收都是一事一议,造成价格较高时提出征收方案,方案做好后油价回落,直接受损的是航空公司等下游企业。航油价格高企时,如不征收,事实上把炼油企业成本压力转嫁给包括航空运输企业在内的民用运输行业。
  邹建军表示,发展改革委已对炼油企业出厂价做出了与国际油价联动的定价机制,相对应的下游服务企业,也应该制定出与之相关的联动机制,一事一议难免损害下游企业利益。为了促进服务行业的发展,政府有必要考虑制定整个产业链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