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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综述:墨西哥湾石油泄漏形势严峻

2010/5/5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政府全力推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在地区层级上,要求当地县市政府全力配合宣传,使私人企业、一般大众了解此项基本政策。同时,提出到2010年,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供应3%以上的目标,或提供相当于约1550万吨油当量的新能源。
  1997年12月,日本内阁决议正式通过“环境保护与新商业活动发展”计划,作为政府到2010年实施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将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工业列为15项新兴工业之一,并且在构建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商业化过程中,建立问题反馈追踪系统。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发展:一是刺激市场需求促进降低成本,二是积极研发新技术减少成本,三是降低手续费用和放宽限制,四是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和制度,五是培养大众的认知程度。
  3 推动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日本政府在新能源的研发上,舍得投入,力图确保未来能源科技的制高点,推出“新阳光计划”,每年拨款570多亿日元研究新能源技术、能源输送与储存技术等。1996年,日本政府投入新能源产业的资金是479亿日元,此后连年增加,至2004年已达到1613亿日元,增加了236.74%。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实证实验。
  推进政府、社会团体带头利用新能源。国家机关、公共设施必须依法带头采购太阳光发电系统和利用太阳能的热水器系统,采购低能耗、低公害汽车等,资助企业和地方公共团体发展新能源。政府每年向从事新能源事业的公司发放奖励性补助金,2003年总共发放393亿日元,向从事新能源事业的非营利组织提供1.1亿日元,向地方公共团体发放专项补助金2.33亿日元。
  直接补助使用新能源设备的家庭。为鼓励国民使用新型能源,除向生产企业发放补贴令其降低设备价格外,还按lkW(千瓦)9万日元标准直接补助用户家庭,2003年总计发放了132亿日元。
  二、日本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点方向
  1 以核能开发利用为基础
  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就开始利用核能。特别是经过两次石油危机之后,为了增加能源的自给率,日本便大力开发核能,陆续在全国建立了多家核电站。目前全日本共建有核电站54座,总装机容量为4712.2万kW,是世界第三核能大国,核能占能源供给总量的15%,核能电化率近40%。日本新近出台的《国家能源新战略》,计划要进一步发展核能发电,把核电比重从现在15%提高17%。核电对于电力的稳定供给和环境保护是十分有利的。
  日本开发核能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核燃料的供应问题,二是开发安全问题。日本核燃料全部依赖进口。众所周知,由于核燃料的特殊性能及其提炼的高难度,国际上对核燃料的开发利用有许多严格的限定,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除了支付巨额经济成本,还要向本国国民和世界做出政治承诺,保证其用途。日本在这方面一直坚守诺言,潜心钻研核能开发,并取得巨大发展,对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本国能源的自给率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核能开发的安全问题上,日本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在能源安全中的指导作用,加大对能源安全的投入。
  2 以太阳能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