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  环保部严格问责制 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环保部严格问责制 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

2010/5/17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网北京2010年5月13日]  环保部13日部署污染减排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强调,在未来的7个月时间里,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减排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记者从此间举行的“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截至2009年底,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9.66%和13.14%,二氧化硫减排已超过“十一五”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也接近“十一五”目标要求。
  周生贤坦承,当前资源型产业产品产量增长过快,一些脱硫建设改造工程进展缓慢,一些地区和单位出现畏难和松懈情绪,减排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困难。减排政策不落实、执法监管不到位、基础能力不扎实,以及违法超标排污屡禁不止、减排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减排工作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攻坚之年。环保部要求各地将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大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坚决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周生贤说,要抓好重点减排工程,确保全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新增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今年年底前,东部发达省份力争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地级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运行;对列入减排计划的结构减排项目,督促限期淘汰。年内不得审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对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箱、造纸53万吨的企业予以淘汰,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产业政策,年内不再审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和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要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联网工作,严肃查处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此外,环保部还提出,要严格减排核查核算,组织对各地和中央电力集团公司减排工作进行年中集中核查核算,对核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进行公开通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脱硫电价扣减处罚规定,推广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证券等工作,努力形成减排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