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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计划明年部署一批煤层气评价井

2007/12/20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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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2007年11月21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节电节水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通知指出,目前,正值供暖季节,国际石油价格居高不下,国内用油需求不断增长,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特别是供暖耗能、用车耗油情况比较突出。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大力推进节约用电、用水、用气工作。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开展办公区及住宅小区电梯节能改造,采用新型节能电梯。在办公区推广使用节能开水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减少开水器的开启数量和时间。要逐步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开展办公区内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水塔等节水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采用漫灌方式。在开水间设立回收桶,提高剩余热水循环使用效率。推广使用高效节水洗车设备,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燃气锅炉采暖系统的节能诊断和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优化热源运行工况,根据室外气温及时调节温度,切实降低燃气的消耗及污染物的排放。2008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食堂燃气灶节气改造,实现燃气消耗降低20%-30%。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
   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车辆编制管理,切实压缩车辆规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除经批准新增设的机构外,不再增加车辆编制,今年年底前完成超标超编车辆清理移交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加大高油耗和污染严重的“黄标车”更新力度,200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黄标车”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前往京外执行公务应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用车的,须报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封存停驶制度。编制内的公务用车不得随意调换或改变用途,不准对外出租创收。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作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节油技能培训和节油竞赛活动,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力争在2008年将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公务用车油耗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