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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市场根本性改革需要三步齐走

2012/1/11 9:26:44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十八)探索推进产品生态设计。把产品生态设计作为推行清洁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试点实施指南》,选择部分有影响的工业产品,探索开展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十九)切实推进电子信息产品、汽车产品污染控制。深入贯彻实施《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替代和减量化,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加快《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相关工作。加强汽车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对策研究,推进汽车产品有害物质污染控制相关立法和标准化工作。

  五、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抓好工业节水约束性指标任务落实

  (二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发〔2011〕34号)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目标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会同约束性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共同做好工业节水工作,确保工业节水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

  (二十一)加快研究建立工业节约用水约束机制。组织研究制订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加强工业节水法规建设。积极研究制订缺水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水效率评估审查办法,对缺水地区重点用水投资项目实行用水效率和取水定额标准评估审查,强化新上高耗水项目用水约束,加强重点用水企业监管,建立健全工业用水制度和约束机制,从源头控制各地区尤其是缺水地区工业用水增量。

  (二十二)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技术进步。结合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加强钢铁、火力发电、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煤炭、有色金属、建材等10个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建设一批重点节水技术示范工程。组织编制和发布"十二五"国家鼓励的重点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目录和高耗水落后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加快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在重点行业推广应用,淘汰落后的高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成套装置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示范。

  (二十三)加强工业节约用水标准建设。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先进、限定和新建准入指标体系,组织编制和发布重点行业用水效率指南。发布重点行业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进一步完善重点高耗水行业主要产品取水量限额标准和先进指导指标的制定工作,尽快建立覆盖主要耗水行业的取水定额、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推进相关工艺、技术、装备行业标准制修订,推动相关行业单位产品先进指标、新建准入指标的制定工作。推动相关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编制。

  (二十四)推动节水型企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节水型企业建设方案,在钢铁、石油炼制、纺织染整、造纸等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树立节水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节水统计、计量、监测等基础工作,推进重点耗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切实加强企业节约用水管理。积极依据《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和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

  六、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五)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抓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审查批复第一批12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方案实施,积极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选择2-3个试点地区开展"院士专家行"咨询活动。

  (二十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和认定。发布钢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南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水泥窑、高炉消纳城市垃圾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尾矿综合利用"863"科技支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鼓励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试点,调动广大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

  (二十七)切实加强资源再生利用。积极研究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废旧铅蓄电池、废旧轮胎翻新、废旧电子电器等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开展准入公告管理,推动出台和完善再生金属利用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对行业规范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废金属(废钢)、废轮胎、废纸、废塑料、工业废油等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再生有色金属利用示范工程。

  (二十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制定《建筑垃圾生产建材指导意见》,起草《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专项规划(2014-2020)》;组织起草《建筑垃圾生产建材术语》、《建筑垃圾生产再生无机混合料》、《建筑垃圾生产砌块及专用再生骨料》、《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实心砖》等标准,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二十九)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总结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经验,进一步指导和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循环经济重大关键技术,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和重大关键技术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指导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重化工集聚发展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间、不同行业间形成上下游能源资源和废物梯级、循环利用,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废物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强部省共建,指导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

  (三十)加快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再制造试点示范,抓好再制造试点企业和园区方案落实,加强重大项目支持。总结再制造试点经验,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研究拓展再制造领域和范围,促进全国再制造产业发展。发布再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推荐目录,促进再制造技术交流和示范推广。指导推进建设???家电机高效再制造、激光再制造等示范工程,研究制定机床再制造实施方案,起草和发布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加快推进内燃机、机床再制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研究起草再制造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再制造税收鼓励政策,加强政策对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建设再制造产品信息网,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溯源、再制造产品追踪及质量投诉反馈管理机制,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

  (三十一)推进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组织协调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单位实施试点方案,认真落实《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