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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工程

中石化将建日照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

2008/10/28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青岛日报2008年10月23日]日前,日照—仪征原油管道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交通运输部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日照—仪征原油管道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与中国石化日照—仪征原油管道项目配套同步建设日照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有利于满足沿江地区石化企业外贸进口原油运输需要,提高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线地区原油运输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意见》认为,日照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规划日照港岚山港区是为腹地经济发展和后方临港工业服务的综合性港区,以石油及液体化工品、大宗干散货运输为主。原则同意在日照港岚山港区新建1个30万吨级原油接卸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
  《意见》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接卸工艺方案和水工结构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操船模拟试验等研究,优化航道布置和主尺度,高度重视周边工程建设对本工程处流场的影响,统筹研究和优化工程间相互的流场关系,严格按照《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及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套建设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等设施,确保码头作业安全。
  《意见》明确,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是为社会提供公共运输服务的码头,由日照港集团和中国石化集团合资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作为本工程岸线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岸线性质和用途,不得自行转让岸线使用权。同时要求有关单位抓紧开展30万吨级航道工程前期工作,并统筹考虑航道工程与码头工程的方案衔接,确保工程建设效果。
  据悉,之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对日照—仪征原油管道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进行评估,并于今年2月28日通过评估,评估报告以“咨化轻〔2008〕649号”文上报国家发改委。
  日照—仪征原油管道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和中咨公司评估,标志着该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待国土资源部将土地预审意见完成后,国家发改委即可办理该项目的核准。按照目前的进展情况,该项目年底前有望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