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扩容提速为全球气候治理增添新动能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26-09-22]
编者按:9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报告》显示,2025年我国碳市场迎来跨越式发展,交易规模、覆盖范围同步突破,在全球碳市场版图中的影响力持续提升。“十五五”低碳布局落地提速,国内高耗能产业减碳压力陡增,同时全球碳市场格局重构、区域规则差异显著,行业普遍面临转型路径模糊、碳资产管理薄弱等核心难题。本版聚焦碳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梳理国内碳市场扩容进程、双轨交易机制优势,对标全球主流碳市场成熟经验,解答行业碳成本管控、低碳布局、合规履约等关键问题,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务实参考。
全球碳市场为我国完善碳市场提供借鉴
董秀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碳中和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全球碳市场呈现多极化扩张和区域化联动等特征
碳市场是以总量控制与交易、抵消机制为核心的市场化气候政策工具,主要包含强制履约碳市场(合规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两大板块。根据世界银行与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统计,目前全球已有47个国家及欧盟实施碳定价机制,涵盖87项碳交易或碳税政策工具,覆盖全球约23%的温室气体排放。整体来看,全球碳市场呈现多极化扩张、区域化联动、规则持续重构的发展特征:发达经济体侧重现有制度的深化改革,新兴经济体集中推进新建碳市场,亚洲、拉美地区成为碳市场新增建设主力区域。
从发展历程划分,全球碳市场历经三代演进。第一代市场以欧盟ET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为代表,以试点探索为主要任务;第二代市场以加州、新西兰、韩国等碳市场落地为标志,管控覆盖行业持续拓宽;当前进入第三代发展阶段,突出跨辖区市场链接、多政策机制协同,在减排目标之外更加重视产业公平转型。
合规碳市场的运行逻辑遵循“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的框架。政府确定辖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上限,向控排主体分配碳排放配额;企业通过市场交易调剂配额余缺,以成本激励倒逼高排放主体实施减排。
与此同时,全球碳市场格局具有显著的碎片化特征。受各经济体产业基础、能源结构、减排目标差异影响,不同市场在配额分配、MRV(监测、报告、核查)规则、抵消比例、价格调控机制上并不统一,碳价水平分化明显。欧洲碳价长期保持高位,而多数新兴市场碳价偏低,部分市场交易流动性不足、活跃度较弱。
三大代表性碳市场运行成效和政策调整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全球规模最大、运行时间最长的强制碳市场。欧盟碳市场于2005年启动,覆盖欧盟约40%的温室气体排放,涵盖电力、工业、航空、海运领域,是欧盟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政策基石。经过多轮制度改革,欧盟碳市场纳入管控行业的排放量相比2005年下降约50%,有效推动了欧洲电力行业实现“煤改气”与可再生能源替代。
欧盟碳市场配额拍卖机制逐步替代传统免费分配方式,将拍卖所得资金投入绿色投资项目与公平转型基金,形成规模可观的气候资金。海运行业自2026年起全面纳入ETS管控;全新独立市场ETS2预计2028年落地,专门管控道路运输、建筑用能与小型工业排放,有望实现重点排放部门全覆盖。配套推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进口高碳产品征收碳成本,以此防范碳泄漏,倒逼全球贸易伙伴强化碳排放管控。
欧盟碳市场发展早期曾出现配额过剩、碳价持续低迷等问题,减排激励被大幅削弱;产业竞争力争议长期存在,高耗能企业碳成本抬升压力显著,免费配额政策与CBAM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ETS2落地后,道路、建筑领域的碳成本会传导至居民与中小微主体,公平转型配套任务艰巨。
欧盟持续收紧年度配额递减系数,制度设计服务于2040年减排90%的长期目标;修订配额分配规则,对工业部门保留阶段性免费配额并逐年递减;未来允许有限引入《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减排信用用于企业履约,同时设置严格的信用质量门槛,严防重复核算风险。
美国加州碳市场是全球成熟度最高的次国家级碳市场。2013年,加州碳市场全面正式运行,后续与加拿大魁北克、华盛顿州市场互联互通,构建起北美跨区域联合碳市场。
加州碳市场采用总量管控叠加价格下限、价格上限的双向调节机制,碳价稳定性较强;配额拍卖资金定向投入气候项目、低收入家庭能源补贴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碳收益再分配。配额拍卖长期保持较高认购率,市场流动性良好。跨辖区配额互认,扩大了市场整体容量,降低了企业履约成本,是区域碳市场互联互通的典型范例。
加州立法约束较强,但政策修订流程烦琐;加州碳市场林业类抵消项目的额外性、减排永久性长期存在争议,森林野火会造成碳汇逆转风险;区域市场体量有限,政策容易受到地方选举与政治周期影响。
加州、魁北克、华盛顿签署三方市场链接协议,进一步打通跨区域配额流通渠道;持续收紧排放总量目标,扩大管控行业范围,提高抵消项目准入标准,提升高完整性碳信用占比。
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为数不多的大规模纳入林业碳汇、土地利用领域的国家级碳市场。依托本国森林资源禀赋,搭建排放管控与碳汇抵消并重的制度体系。
新西兰农业温室气体占本国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长期处于豁免管控状态,减排激励不足;大量碳汇供给持续带来碳价下行压力,市场波动明显;林业碳汇面临火灾、病虫害引发的碳储存逆转风险,长期监测成本较高。
新西兰碳市场中,林业碳汇项目大量入市,碳汇成为重要抵消来源,激励造林与森林保护行动。市场覆盖农业、土地利用等非能源排放,为农林占比高的经济体提供制度参考。
2030年对农业排放实施碳定价,完善农业温室气体管控框架;修订林业碳汇核算规则,建立碳汇逆转风险缓冲机制,提高碳汇项目准入门槛。
全球碳市场建设对我国完善碳市场的借鉴
我国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正式启动,初期覆盖发电行业。2025年扩容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约83亿吨二氧化碳排放,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国际碳市场的经验可为我国完善碳市场提供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搬欧美模式。
健全总量管理与配额动态调节机制,稳定碳价预期。我国应当优化总量设定方式,逐步由强度管控向绝对总量控制过渡;建立配额储备、自动投放与回购的双向稳定机制,设置合理碳价区间,降低市场剧烈波动,稳定低碳减排投资预期;循序渐进提高配额拍卖比例,减少一次性免费配额,降低企业超额收益,拍卖收入用于低碳转型投资与产业帮扶。
分行业稳步扩容,配套完善公平转型政策。我国应针对钢铁、水泥等出口导向型产业,设计碳泄漏防范配套政策;同步推进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建设,主动应对CBAM等国际边境碳机制,提升产品碳数据的国际认可度;在管控高碳产业的同时,配套转型资金和就业扶持政策。
完善MRV体系,夯实排放数据质量根基。我国应持续强化排放数据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建立核查机构信用黑名单,推进数字化、自动化监测手段落地,从源头防范数据造假,保障碳市场有效运行。
高质量建设CCER自愿减排市场,对接国际高标准碳信用。我国应该严格把控项目额外性、减排永久性和逆转风险,完善碳汇项目缓冲库机制,保障社区相关权益;推动CCER方法学、MRV规则对接《巴黎协定》第六条标准,在合规的前提下探索跨境信用合作,防范重复核算和资本外流等风险。
深度参与全球碳规则多边治理,审慎推进跨境碳市场互联互通。现阶段,我国应优先依托开放合规碳市场联盟、《巴黎协定》第六条框架参与国际规则谈判,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区分多边气候合作与单边碳关税,反对CBAM这类贸易壁垒;依托南南气候合作,输出碳市场建设经验,提升全球气候治理影响力。
完善碳市场监管体系,适度发展碳金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实施,后续将持续完善配套细则,稳定市场政策预期。应适度发展碳质押、回购和碳衍生品等工具,提升市场流动性;坚守碳市场服务实体减排的定位,避免碳金融脱离实体经济。
全国碳市场即将再次扩容 石化化工企业如何应对
郭姝君 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将在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4个行业基础上扩大到石化、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现对全国约80%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管控,同时新一轮大气治理方案也将对石化化工领域污染减排提出更高要求,行业降碳减污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五五”时期,全国碳市场将有序扩容至八大高耗能行业,并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显著、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更有力的市场化支撑。
碳市场逐步扩围:从电力单点到全部高耗能行业
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2025年3月,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将钢铁、水泥、铝冶炼3个行业纳入管理。扩围后新增约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全国碳市场覆盖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比升至60%以上,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也从单一的二氧化碳扩大到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三类。截至2026年8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突破9.6亿吨,在推动行业低成本降碳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交易标的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截至2026年7月底,全国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已登记项目41个,预计计入期内产生CCER近1.5亿吨。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强制市场,纳入行业的企业须按年度核查排放量清缴等量配额,配额缺口须通过市场交易补足,实现排碳有成本。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激励市场,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项目,经第三方审定核查后登记为CCER,可在强制市场用于抵销履约,上限为经核查排放量的5%,实现减碳有收益。全国碳市场为减排设定底线价格,自愿减排市场为超出底线的额外减排提供变现渠道。
全国碳市场即将再次扩围,石化、化工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意味着碳市场的管控边界从能源生产与基础原材料,进一步扩展至化学工业体系,涵盖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化肥、氯碱、纯碱等高耗能、高排放子行业,其直接排放来自化石燃料燃烧及工艺过程反应,排放结构复杂、核算难度大。
碳市场扩围后,石化化工企业的碳排放将受到强制市场的约束,高碳排放主体需通过购买碳配额的方式完成履约;同时,石化化工领域的降碳、碳汇类项目也可通过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获得激励补偿,倒逼行业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石化化工企业碳成本的显性化与数据基础的精细化
碳成本的显性化:以煤化工、合成氨、甲醇、乙烯等高排放子行业为代表的企业,在纳入碳市场后将面临年度配额清缴压力。在此过程中,高碳排放主体的履约成本将随着配额收紧而逐年递增,低碳技术领先企业则可通过配额盈余进行交易并获利,全行业的利润将根据碳排放强度进行重新分配。
数据基础的精细化:根据目前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石化化工产品的碳排放量与生产工艺及主要装置的排放强度密切相关。未来,石化化工纳入碳市场后,对于相关企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颗粒度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需要加快构建覆盖重点工艺,主要装置、设备的统计核算体系,将厂级数据管理体系细化至主要装置和主要产品层级。
石化化工企业要多举措优化产业转型布局
作为石化化工行业的上游及重要参与者,油气企业尤其是综合性石油公司需进行系统性布局。
近期夯实核算基础、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开展全面的碳盘查与能力建设。不仅需要核算企业整体碳排放,更要逐装置、逐产品地摸清各炼厂、化工厂的碳排放源、核算边界和排放数据,建立或升级企业级的碳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深入研究已纳入行业及即将纳入行业的MRV指南、配额分配方案,预测石化化工行业可能采用的规则,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讨论与方案意见征求,争取标准制定话语权。通过设立碳资产管理中心,培养涵盖技术、交易、法务、金融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优化现有资产运营,挖掘减排潜力。采用能效提升的方法对现有装置进行全面的节能诊断和改造,这是成本最低的减排方式。此外,通过优化原料结构、生产方案、能源梯级利用等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并探索内部碳定价模式,在企业内部试行影子碳价,用于评估新项目和运营决策,提前管理碳风险。
中期开展战略转型布局、构建核心竞争能力。制定差异化的子业务应对策略。例如炼油板块作为首批潜在纳入对象,应尽快开展配额试算,评估各炼厂在基准法下的配额盈缺情况,加快布局炼化一体化、劣质重油加工、氢能利用等降碳技术;化工板块需要识别旗下哪些化工装置(乙烯、PX、合成氨等)最可能被优先纳入,大力发展高端聚烯烃、高性能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低排放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天然气与氢能业务可将天然气定位为重要的过渡性低碳能源,试点布局蓝氢和绿氢产业,为炼化板块提供低碳原料和燃料,并探索氢能贸易机会。
择优布局负碳与零碳技术。可通过CCUS产业集群化,在大型炼化基地周边优先开展CCUS全链条示范和商业化部署,不仅可用于自身减排,未来还可开发为CCER项目或提供碳捕集服务;探索开展循环经济与生物质利用,通过投资塑料化学回收、生物航煤、生物基化学品等项目,探索原料替代路径。
构建碳金融与风险管理能力。熟练开发并运用碳市场工具,建立科学的配额交易策略,使企业在履约保障与套期保值间取得平衡,有效应对碳市场波动并实现降本增效。探索开发与投资林业碳汇、甲烷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CCER项目,储备低成本减排信用。创新绿色融资模式,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将碳绩效与融资成本挂钩,拓宽转型资金渠道。
长期重塑企业价值链、引领产业低碳转型。长期来看,建议油气公司系统布局向综合能源公司转型。核心业务构成逐步从传统的石油天然气业务转变为集油气、新能源、新材料、碳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能碳”服务,将碳管理能力打造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技术服务输出项。
引领全产业链低碳化发展,利用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带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共同减排。同时,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全球碳市场联动增强,油气企业需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规则制定及国际碳市场对话与合作,提升在全球低碳治理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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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是什么
碳市场的基本逻辑。碳市场是以市场化手段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制度安排。碳市场就是用“买卖排放权”的方式让企业减排。排放多的买,排放少的卖,全社会以更低成本完成减排目标。
两个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则运行。参与主体是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发电行业为首批,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逐步纳入。交易标的是碳排放配额(CEA),由主管部门核定并分配。未按时足额清缴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处以罚款,并影响企业信用与相关考核。
全国自愿碳市场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规则运行。参与主体是自愿参与的项目业主、减排量购买方(控排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机构)。交易标的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需经方法学审定、减排量核查、国家登记系统签发后产生。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量创新高
9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全面反映了2025年至今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展和成效。
《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运行243个交易日,成交量2.35亿吨,同比上涨24.36%,年成交量创开市以来新高,成交额146.30亿元。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年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到2026年,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4个行业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达3680家,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3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65%以上。目前,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我国推出的又一个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截至8月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登记自愿减排项目41个,成交量2170.68万吨,成交额17.37亿元。
摘编自《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经济影响
作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政策工具,全国碳市场在设定碳减排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最大程度降低减排成本。
碳市场可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减排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2020年至2035年的评估期内,全国碳市场预计将产生约6万亿元的直接气候收益,表明碳定价机制能够在促进减排的同时,创造显著的经济价值。
研究显示,随着碳减排约束收紧,全国碳价将呈现较为清晰的长期上涨趋势,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00元/吨左右(区间为100至300元/吨),可为企业开展深度脱碳技术投资和长期决策提供参考。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可显著提升碳市场的效率。随着碳市场从发电行业逐步扩展至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排放行业,体系内可调配的低成本减排资源将显著增加,全社会减排成本下降约26%;若进一步覆盖石化、化工、造纸等其他排放密集型行业,减排成本将再降低15%。
在配额分配制度方面,现行基于碳排放强度的免费分配方式虽然有利于缓解企业短期成本压力,但本质上削弱了碳价的约束作用和企业的减排动力。逐步引入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则有助于提升碳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摘编自《全国碳市场的经济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