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搜索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本会活动
头条新闻
行业要闻
石油石化市场
石油石化科技
炼油与石化工程
储运工程
勘探与钻采工程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政策法规
专家论坛
项目信息
技术交流
书刊编辑
会员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蒙古上调进口石油产品特别税
关于我们
本会介绍
领导机构
专业委员会
会员单位
政策法规
蒙古上调进口石油产品特别税
2009-04-20
关键字:
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商务部网2009年4月16日] 据蒙古《真理报》第1版2009年04月09日报道,4月8日,政府例行会议讨论了修改《关于对石油产品采取的部分措施》(2008年第8号决议)的问题,并形成了政府决议。决议规定,对经苏赫巴托、扎门乌德、二连查布、阿拉坦布拉格等口岸进口的90号及90以下的汽油、90以上的汽油、柴油每吨分别征收8万图、12万图、10万图的特别税,对经其它口岸进口的90号及90以下的汽油、90以上的汽油、柴油每吨分别征收1.8-2.7万图、1.9-3.3万图、2.4-3.3万图的特别税。在增加特别税的情况下,如果1美元对图格里克的汇率不高于1570图,燃料价格有望保持稳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