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配合油气管道隐患整改 严查无证越界开采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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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color: #ff0000">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5-03-24]2014年,我国进口天然气总量约583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超过30%;其中管道气约313亿立方米。显然,我国周边跨界油气管道的运营安全已成为事关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问题。一般认为,管道运营安全包括稳定供应、维护合理运输成本和保障在建项目实施三个方面。除了政治外交、安全形势、经济发展形势等较易受到人们关注的地缘政治热点因素之外,国际条法环境、技术及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也不容忽视。
跨境油气管道安全运营涉及过境条法、管辖条法。管道的属地管辖尊重主权原则,过境国对其境内的油气管道拥有完全的管辖权;协议管辖则分配给消费国更多管辖权力。总体来看,协议管辖方式更加有利于维护我国跨界油气管道安全。我国周边跨界油气管道暂无政府间过境条法,增加了过境国行为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过境国行为又无明确国际条法限制,可能通过油气管道对我国施加影响。当前我国跨界油气管道均为属地管辖,无协议管辖条款,我对境外管道管辖力受限。
此外,我与过境国亦无管道争议仲裁机制,解决过境税、费等争议缺乏固定程序。竞争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常态,任何两国关系都不能完全避免矛盾。我国与各油气管道过境国总体关系良好,但仍要考虑到其面对政治、经济困难时在过境税费及其他方面与我产生矛盾的可能性。而在技术及自然地理因素方面,油气管道使用期内要经历磨合—稳定运行—老化三个技术阶段。目前,我国与过境国尚无油气管道重大技术故障应急保障政府间机制,且签证程序烦琐,应急维修存在隐患。
总之,跨界油气管道运营的安全保障问题,对我国尚属新事物,还需要不断地摸索、研究。简洁地说,保护我周边跨界油气管道安全运营,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多做工作。
一是要改变我对过境国的单向依赖。形成多卖多买的多元格局不仅可以绑定各方利益、形成相互依赖格局,亦可促进政府间管道安全条法的建立。
二是积极推建管道应急维修政府间合作机制,在人员签证、设备入境、现场指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