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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2026-06-16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报 2026-06-15]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纳税人发票使用体验,加强成品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全量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根据自身信息系统改造能力,合理选择“交易即开票”实现方式。其中,符合乐企自用接入条件且具备自有信息系统改造能力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通过乐企自用方式实现“交易即开票”;不符合乐企自用接入条件或者不具备自有信息系统改造能力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通过乐企联用方式实现“交易即开票”。

“交易即开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及通过加油卡、现金、赊销、对公转账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实现“交易即开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税务机关严厉查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规避税收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偷税的,还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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