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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 监管与定价双轮驱动重构生态

2026-03-20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26-03-1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能源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所长郭海涛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发布的2026年油气产业重点任务,明确将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作为核心着力点,标志着国内油气行业发展逻辑迎来深刻转变——从过去侧重资源掌控,逐步转向以市场配置为核心的效率驱动模式。其中,现代产业体系聚焦规范油气企业发展,现代市场体系侧重完善行业运行规则。作为油气行业市场体系建设的核心载体,成品油市场的发展态势直接折射出行业改革的推进成效。

多元格局交织市场效能难释放

我国成品油市场处于转型关键期,消费趋稳、竞争多元,但存在税费监管薄弱、“内卷式”价格战激烈、定价调控滞后等问题,制约行业健康发展与市场效能发挥

当前,我国成品油市场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节点,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国内汽柴油消费已逼近达峰拐点,给炼化企业及零售终端带来转型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石油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成品油市场已逐步形成以国有石油公司为主导、国外大型能源企业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竞争格局。然而,在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也逐步凸显。

税费监管精准度不足,整治乱象难度较大。成品油从生产到零售的产业链条极为冗长,参与主体数量庞大且性质多样,导致监管职能分散到多个行政系统。尤其自2007年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以来,“油票分离”模式引发的转票、变票、虚开发票等偷逃税款行为长期存在,采购、调和、销售非标油品及不合格油品的现象屡禁不止,成为扰乱成品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顽疾。

“内卷式”价格竞争日益凸显,行业生态受到影响。尽管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由价格主管部门统筹制定,但在实际市场运行中,价格战现象始终存在。究其根本,主要是批发与零售的经营边界在实际操作中日益模糊,打破了正常的批零价差结构。本该泾渭分明的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出现“灰色地带”,进而引发非标油品泛滥、官方定价机制传导受阻等问题,严重扰乱了行业正常生态。

价格调控机制存在短板,制约市场机制效能发挥。长期以来,成品油零售价遵循“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依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尽管批发环节价格已实现相对市场化,但零售环节的价格调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现行定价机制存在的10天调整周期,使得国内油价在反映瞬息万变的市场供需变化时,存在一些迟滞效应,既抑制了市场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也干扰了消费者的预期,难以精准反映市场成本与消费意愿。

破除隐性壁垒灵活定价探新路

构建全链条数字闭环监管,实现进销存与税务联动;精准厘清批零界限,遏制内卷;推行区域灵活定价机制,引导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先后出台,持续推动我国成品油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

其一,强化全链条监管,逐步破除隐性税费壁垒。监管政策明确要求,企业每月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报送购销存数据,并实现与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构建闭环监管体系,为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同时,在数字化征管模式下,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对企业的监管颗粒度进一步细化,要求其进销存数据与发票信息实现逻辑自洽,并通过动态调整开票额度,从源头上封堵通过虚构交易逃税的空间,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透明、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二,明确市场主体定位,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通过政策精准约束,厘清批发商与零售商的市场边界:在采购端,明确批发企业必须从备案生产企业或其他批发企业采购油品;在销售端,禁止批发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加注油品,实现批发与零售范围的清晰划分,标志着传统“批零一体”模式正式终结。同时,在仓储环节,要求代储企业严格核验油品来源及委托人资质,从源头遏制非标油品流入市场。通过对市场参与者实施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低价无序竞争,保障行业各环节的合理经营效益。

其三,推进区域定价灵活化,加快价格市场化转型步伐。在国家定价机制允许的范围内,部分成品油销售企业已率先开展定价机制改革探索:实时监测市场价格、供需变化及资源流向,从缩短定价周期逐步转向“随行就市、随时调价”,从单一定价模式升级为“线下基准价、现货竞拍价、线上预售价”三价联动模式,通过动态跟进价差控制,提升综合经济效益。区域灵活定价的核心目标,在于引导资源向需求旺盛区域有序流动,优化跨区域运输组合模式,破解资源与需求的空间错配难题,提升全产业链运营效率。未来,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方向,将是零售价由原油成本与炼厂利润共同决定,推动成品油市场真正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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