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石油报 2025-12-25]
“十四五”以来,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新能源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迈入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系统消纳压力持续加大,国土空间等要素保障难度日益增加,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集成融合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系统融合、一体开发,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强化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加快前沿技术产业化应用,推动新能源与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坚持场景拓维、多元利用,扩展新能源非电应用,培育形成新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二、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一)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
(二)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
(三)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
(四)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
三、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五)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
(六)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
(七)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
四、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八)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
(九)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
(十)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一)积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
(十二)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
(十三)优化电力调度机制。
(十四)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