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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通知

2020-12-28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电力、矿山、石油化工工程等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这6个省!
  [国际能源网2020-12-25]
  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正式下发,此次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一、试点范围及时间
  试点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
  试点期限: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
  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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