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环保政策改革面临的挑战和重点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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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董战峰[中国石化新闻网2020-08-26]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改革面临八大挑战
一是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体系还不完善,能力建设尚未完全到位,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个统一”仍在完善中。
二是结构调整力度和深度还需加大与深化,对减排贡献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是流域控制单元达标管理、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达标管理等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工作在积极推进,但是政策框架并不健全。
四是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统计、评价、考核、公开、责任和激励等仍有多环节政策能力没有到位,当前主要以环境质量监测和目标考核为主。
五是生态环境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市场经济政策长效机制在逐步健全,但是与结构调整、质量改善、多元治理需求还存在供需落差。
六是多主体治理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还不健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社会环境还没有完全具备。
七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仍不完善,执法、司法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八是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碳减排2030达峰,以及科学主动应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需要通过生态环境政策改革适应新挑战、新变化,而我国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深度参与国际环境规则制定和引领仍存在较大差距。
“十四五”期间应从六个方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四大结构调整政策。以水泥、化工等非电重点行业超低排放补贴、水电价阶梯激励政策为主要抓手,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调整;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推进能源节约利用与结构调整;实施岸电使用补贴、柴油货车限期淘汰等,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强化补贴推动农村废弃物资源化与有机肥综合利用,以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二是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继续推进生态、大气、水、土壤、海洋等要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环境要素空间全覆盖管控;构建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空间管控清单准入、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空间监管与绩效考核为抓手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体系。
三是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政策。抓好以考评为主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水、气、土、生态等要素统一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公开、责任、奖惩目标管理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干部考核等政策的衔接增效。
四是创新运用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绩效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将挥发性有机物、碳排放、污染性产品等纳入环境保护税改革范围。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推进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碳交易市场,继续推动排污权交易、资源权益交易。引导和鼓励长江等重点流域,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五是建立新型生态环境治理格局。以考核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引导绿色消费和生活;强化人大生态环境法律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完善政协生态环境治理监督,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六是健全国际生态环境政策。动态跟踪评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生态环境目标指标进展,定期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积极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国际互认,主导制定“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绿色化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