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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公布化工安全技能提升“自选动作”

2020-04-22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
  [中国石化新闻网2020-04-21]近日,辽宁、山东、河北、河南等省结合自身情况,相继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化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指出,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粗放、基础薄弱,中小化工企业占80%以上,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中有化工背景的只有30%左右,安全管理人员中有化工背景的不到50%。
  “长期以来,由于高危行业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对高技能人才吸引力不足等多方面原因,高危行业普通职工安全技能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大短板。”裴文田表示。
  在我国出台《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之后,各地也纷纷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几个化工大省都重点突出了针对危化品行业的安全培训要求,明确相关人员学历水平、资质等。
  ●辽宁对新取证人员给予补贴
  辽宁提出,将遴选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院校,引导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
  全省遴选14~2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或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示范考试点;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5~10家安全生产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选出1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技能提升达标示范企业。
  规定年限内,在辽宁省内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各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的各类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
  ●山东加大培训补贴力度
  山东要求,对高危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年度培训、转岗培训做到“应培尽培”。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2020年,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河北实行校企合作培养培训
  河北提出,要遴选培育3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基地、3个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3所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开展企业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覆盖全体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得低于20学时;要建立健全师带徒制度,经培训合格的新上岗员工,应当在具有3年以上岗位工作经历的员工带领下进行实习。
  ●河南提升保障实现资源共享
  河南提出,大力推进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强化提升安全技能培训保障能力和强化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
  方案指出,在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方面,要加强在岗员工整体素质提升、强化新员工入职培训、突出抓好班长轮训和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在强化提升安全技能培训保障能力方面,要建立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和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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