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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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报2018-04-11]中国石化新闻网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称,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我国页岩气资源总体比较丰富,2016年全国页岩气产量达到了78.82亿立方米,我国页岩气的地质储量和产量在5年内也由零快速上升到仅次于美国、加拿大的世界第三位。为促进页岩气产业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随着减征通知的印发,页岩气资源税税收激励政策正式落地。这将提高开采企业和社会资本勘探开发页岩气的积极性,推动页岩气产业大发展、快发展,调整我国天然气供给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包括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合理确定税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