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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等8类企业(单位) 或将必须投保

2017-07-05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环保强制险”试行十年现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7-07-04]
  中国石油网消息6月中旬召开的2017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传来好消息,试行了10年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有了新的进展,根据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8类企业(单位),今后或将必须投保“环境强制险”。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办法,对于应投保但未投保的企业,环保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投保或者续保,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2013年,环境保护部联合保监会两次发布文件,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试点,覆盖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保险公司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超过1300亿元的风险保障金。
  在6月召开的第十届中国环境产业大会上,记者获悉,2016年,全国投保企业1.44万家次,保费2.84亿元;保险公司共提供风险保障金263.73亿元,与保费相比,相当于投保企业的风险保障能力扩大近93倍。截至目前,参与试点的保险产品从初期的4个发展到20余个,国内各主要保险公司都加入了试点工作。
  按照立法工作要求,“环保强制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7月10日前,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会上,Nexant亚洲能源石化咨询副董事长CliveGibbson、中国石油专家兰玲等做了关于亚洲炼油和石化行业展望、清洁燃料等方面的演讲,摘录部分数字图表新闻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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