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日韩土三国 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6-07-26]7月13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决定自2016年7月14日起5年,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对日本依克丝兰工业株式会社、三菱丽阳株式会社、东丽株式会社分别征收16.1%、15.8%、16%的反倾销税,其余日本公司征收16.1%;对韩国泰光产业株式会社征收4.1%的反倾销税,其余韩国公司征收16.1%;对土耳其阿克萨丙烯酸化学工业公司征收8.2%的反倾销税,其余土耳其公司征收16.1%。
2015年7月14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腈纶是以丙烯腈为主要单体的共聚物制成的一种合成纤维,因酷似羊毛且保暖性高于羊毛,有“合成羊毛”之称。腈纶一般通过棉纺或毛纺纺成纱线后,用于服装、装饰、毛毯、毛绒玩具及户外用品等领域。(常峥)
◆点评:长远上考虑,反倾销税的征收,将削弱日韩土耳其腈纶产品竞争力,导致进口量减少,于国内生产企业受益,起到保护国内贸易的目的。然而,受到生产技术的制约,国内一些差别化腈纶较国外产品仍有一定差距,即使进口成本增加,也难以撼动这类腈纶特殊品种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只能使得腈纶常规品种进口量减少,从而削弱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货源的冲击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内用工成本攀升,终端纺织服装订单向东南亚转移,尤其今年下游纱厂订单大幅减少,腈纶需求面疲态尽显。
因此,对部分腈纶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能够压缩进口货源在国内市场份额,改善国内厂家产销情况。但终端市场低迷,下游订单流失,需求疲软,以及后期新产能释放等利空因素仍存,国内腈纶行业供应面将再度承压。加大产品结构调整,避免同质化竞争;增加技术投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品质;积极开发国外客户,推动腈纶出口增长,才是国内腈纶行业的长远发展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