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6-04-28]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包括5项内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通知指出,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逐一排查,严查是否存在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主管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通知指出,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指导企业开展新开发的化工工艺反应风险评估,严禁采用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及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化工工艺从事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