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部署顶层计划助煤炭产业脱困
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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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绿色通道”。今年初,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在论坛上指出,广州市对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不退坡”。
4月1日,广州市发改委出台了《广州市新能源中小客车车辆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广州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的优惠,除了中央补贴外,还有地方差额补贴和广州市万元补贴两种,这两种补贴须购买单位和个人自行申领。根据细则,“限牌令”中的竞价收入,将为广州1万元/辆的车辆购置补贴埋单;按照2013年中央补贴标准扣除上述1万元后,地方财政还需对每辆新能源中小客车给予车辆购置地方差额补贴。
两个多月后,6月29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又通过了《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充电桩建设的规划与目标: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
与其配套的还有广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它规定了广州各类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补贴程度。
数说充电桩
30%
广州市规划购车比例:
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适度超前建设自用、专用、公用等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花都区、增城开发区、南沙新区、大学城(包括驻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科学城、金融城、中新知识城等区域优先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18%
广州规划充电桩配置比例:
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和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
10%公共机构及具备条件的企业内部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