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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查处一批柴油价格违法案件

2010-11-2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2010年11月24日] 针对近一段时间部分地区柴油市场供应紧张,一些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超过国家最高限价高价销售柴油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部署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对价格违法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近一段时间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少数不法经营者趁机恶意囤积,炒作、哄抬价格,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对这些价格违法行为,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任其发展。查处并公布这些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目的是严肃国家价格政策规定,提醒告诫所有生产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守法经营。如有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规定的行为,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对超过国家规定的零售最高限价销售成品油;擅自突破国家规定的批零价差批发成品油;采取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或不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以及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要依法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性质恶劣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除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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