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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主城区民用气涨4角6 非居民用气统一为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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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主城区民用气涨4角6 非居民用气统一为2.2元
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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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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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2010年7月14日] 成都主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已经确定,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结构将由原来的5类简化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两类,其中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上涨0.46元,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则统一为2.20元。记者昨日采访获悉,目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将于今天由成都市物价局发出调价通知。根据该方案,本次气价调整将实行顺价机制而不召开听证会直接执行,而具体执行新价格的时间则是“2010年6月1日(含)后的用气量起计”。
居民用气每方上涨0.46元
根据调价方案,成都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将从目前的1.43元/立方米上调至1.89元/立方米,上涨0.46元/立方米。记者获悉,2006年3月,成都居民用气价格正式由1.28元/立方米上调至1.43元/立方米。2007年12月,工业用气和CNG对外零售价格上调。今年4月25日,因上游管输费上涨0.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上调了0.17元/立方米,但成都主城区的居民用气价格,在2006年后的4年多时间里却一直未动。
为何要上调0.46元呢?昨日,成都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今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中石油、中石化从6月1日起出厂基准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同时规定结算价可以上浮10%,目前上游气源单位已按上浮10%执行,即上游气源单位要据此在0.23元/立方米基础上再上调0.12元/立方米的出厂价格。在今年4月25日的调价中,气源单位还上调了管输费0.08元/立方米,成都市燃气公司当时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并未因此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在这次调价中,这8分钱将纳入一并上调。
除了上述两项来自气源单位的上调因素外,正常的输差(即城市燃气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供销差成本)在8%左右,即每立方米4分钱左右。综上所有因素,预计居民用气价格本次每立方米将上调0.46元,成都的居民用气价格最终调至1.89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每方统一2.20元
记者获悉,在该方案中,除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外,本次方案还将成都主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结构进行了简化,原工业用气、商业用气、公共集体用气以及车用压缩天然气供气价格类别将合并,归类为非居民用气价格,保留原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本类别。简化后,成都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将只有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两个类别。本次调价后,非居民用气将统一执行2.20元/立方米的销售价格。
成都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耿杰昨日接受采访时称,简化分类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的要求,最终确定的2.20元/立方米销售价格是基于调价前各类燃气的销售比例,平均计算后加上0.46元得出的,与居民用气的上调价格是一致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结算价格(已通知执行的2.85元/立方米)则由非居民用气价格和代征的政府性基金(含合理成本及税费)构成。耿杰解释,这2.85元/立方米由非居民用气价格的2.2元/立方米加上0.65元/立方米的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构成,是燃气公司给CNG站的销售价格,而4元/立方米是包含了差价的最后销售价格。
6
月1
日
(含)后用气量执行新价
调价方案已定,那么新的气价将何时执行呢?根据该方案,调整后的分类结构和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与国家调整上游价格时间同步,调价后的结算标准则按今年6月1日(含)以后的用气量起计。
对于居民用户而言,在此期间的气费应该如何缴纳?耿杰表示,包含了6月1日起计的抄表量且在今天调价通知下发前未缴费的居民用户将执行新的价格,此前已经缴费的则不再补缴。耿杰举例称,如果你家气表的抄表时间是7月1日,而且在今天前已经缴纳了上月的气费,那么6月1日至7月1日的用气仍将按未调价格来收取,7月1日至下次抄表之间的用量才会执行新的价格。至于其中的差价部分,耿杰称,这部分损失将由燃气公司承担。
耿杰还透露,目前燃气公司正在大力推行远程直读表,有意将目前的几万用户大范围推行,以改变人工抄表滞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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