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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政协提案建言放松原油进口限制 构建有活力的原油贸易体制

2010-03-08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社信息北京2010年3月3日]  全国工商联在为“两会”准备的提案中呼吁,推进原油进口适度多元化,拓宽进口渠道,构建充满活力的原油贸易体制。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进口原油2.0379亿吨,比2008年的1.7889亿吨增长13.9%。原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1.3%,已超过50%的“国际警戒线”。
  目前高度垄断的原油贸易体制存在弊端,亟待改革。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
  根据中国现行政策,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系统外的企业进口原油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给予安排运输计划,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其系统之外的炼油厂排产。所有的非国营原油都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而不能直接在市场上销售。所以,对于非国营进口原油的配额持有者来说,配额的意义只是可以转手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赚取一笔差价。
  2010年中国原油进口总量预计将达1.9亿吨,2010年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2530万吨,仅占进口总量的13%。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原油进口量的85%以上仍是通过国营贸易完成。
  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日趋放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但在上游的原料来源方面,相关政策依然是“铁板一块”。这样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缺乏效率的市场不会促使企业有效率的经营。这正是目前中国石油市场屡遭诟病的症结。如果中国仅依靠国有大型石油集团出面在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在国外的利益集团眼中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大规模进口原油易受到诸多限制,容易造成市场波动,油价上涨。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按照保障石油安全、有利宏观调控、提高市场效率的权责,从实际上适当拓宽原油进口主体。可考虑由全国性商会组织,根据企业资金规模、原油加工量、节能减排指标等方面筛选出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统一对外询价,组织进口,以降低进口成本,将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炼厂”的规定,准许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进口后在市场上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充分利用其已有设备,提高开工率,丰富成品油供应渠道,多元化经营主体。
  三是允许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获得的份额油参与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的申请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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