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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国内燃油附加费可能复征 800公里以下每人20元

2009-07-0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网2009年7月5日]  近段时间,有消息透露燃油附加费即将复征。记者昨天从重庆各大航空公司了解到,目前燃油附加费的开征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时间表,是否恢复到停征前的标准也有待民航局的验证。据悉,国航、南航和东航目前已分别提出了燃油附加费复征申请。
  从6月30日起,国内航空公司常用的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每吨由4020元调高至5050元,涨幅高达25.6%。业内人士透露,民航业全年将因此增加70亿元成本。而三大航空公司占据半壁以上的航线江山,“亏不起”是大家喊出复征的重要因素。
  据深航先前透露,如果不出意外,燃油附加费会在两日内复征,但是记者昨天致电不少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人,都表示暂时还未接到开征的通知。
  今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标志着自2005年8月起征收的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取消。记者查询这份资料发现,通知指出“今后是否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据了解,虽然目前航空公司还未接到中航油的正式调价通知,但国内航空公司均表示,一旦接到通知就会随之向有关部门申请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据悉,南航高层在6月3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会上透露,为减轻成本压力,也会积极申请恢复燃油附加费。
  记者从航空公司了解到,此次申请燃油附加费复征价格为800公里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含)以上为每人40元。
  新闻连接:燃油附加费征收路
  开征:2000年~2003年,我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取消:2004年,民航总局颁布机票价格改革方案,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复征:2005年8月起,燃油附加费复征,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含)以上40元。并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
  延期:2005年12月,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再次批准航空公司申请,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期限延至2ളĽĽ֪ 
  [《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7月4日] “其他所谓导致油价涨跌的各种理由都不足信,油价激烈波动的真正原因仍然是国际金融市场的热钱在作怪。”7月3日,在全球智库峰会的“中国能源环境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如此判断。
  他表示,目前油价作为金融工具的属性越来越明显,已偏离了它的真正市场价值,国际油价的涨跌不完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
  日前,国际油价持续走跌。7月2日纽约原油期货价价格更是跌破68美元/桶,最低至每桶67.68美元。至此,美国原油期货价格已连跌3天。
  而此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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