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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成品油定价已超过调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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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成品油定价已超过调价点
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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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每日新报2009年6月23日] 根据5月初正式对外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据东方油气网监测显示,6月26日将是又一个22个交易日计价期的截止日。按照目前国际原油价格的走势预测,在这个计价期结束的时候,三种国际原油(布伦特、迪拜、辛塔)的平均价将可能达到每桶67美元左右。和上一计价期相比,这一计价期的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将又一次超过4%的可以调价的设定条件。
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认为,如果这次调价能使油价调整到位即满额度上调,那么,按照对原油成本、税费、炼油及销售利润测算油价,汽柴油价格的上调幅度均将超过900元。如果综合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及保持必要的炼油盈利水平这两方面的因素,那么,油价调幅有可能被缩小至每吨500元左右。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对此项政策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与教条,22天计价期只是政府测算油价的一个区间,这个区间表明一个周期,但不意味着只要超过4%,22天就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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