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然气价格昨起上调 民用气实行阶梯价
20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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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要求,将居民用气分为优先类和允许类,实行阶梯气价。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价格由1.60元/立方米提高到1.90元/立方米,主要满足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价格由1.60元/立方米提高到2.20元/立方米,主要用于燃气式壁挂炉等分户式采暖设施。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按优先类居民用气价格1.90元/立方米执行,学校采暖用气按允许类居民用气价格2.20元/立方米执行。
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市用气工业承受能力,工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0元/立方米执行。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气实行与工业同价。
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
就我市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与周边省会城市比较,是高还是低?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调整后的价格水平并不算高,目前,济南和青岛均是2.4元,石家庄是2.2元,太原是2.1元,西安是1.75元,武汉是2.3元,长沙是2.36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之后,将对普通居民用户和商业用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据统计,目前我市普通居民户均月用气量13立方米,这样,居民每户月增加支出3.9元。目前,商业用户天然气消费支出占其运营总成本的比例平均不超过5%,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此次价格调整后,企业运营成本约提高0.8个百分点。
今后,对城市低保户,我市将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给予一次性价格补贴,避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