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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将6月份原油出口数据调整为6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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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将6月份原油出口数据调整为61万吨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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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世华财讯2008年9月3日] 海关总署研究决定,根据原油出口的实际放行日期,将6月份原油出口数据由此前公布的142万吨调整为61万吨。
中国海关总署9月3日消息,海关总署研究决定,根据原油出口的实际放行日期,对6月份原油出口数据进行调整更正,更正后的6月份当月原油出口量为61万吨。
2008年7月8日公布的海关统计快报数据显示,6月份当月中国出口原油出口出现异常增长,出口142万吨,较2007年同期激增长5.4倍。
海关总署解释说,数据异常主要由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对原油出口加征出口关税存有疑义,对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份已经实际离境的累计81万吨原油一直到2008年6月份才办理结关手续,导致2008年6月份海关统计快报的原油出口数据被急剧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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