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搜索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本会活动
头条新闻
行业要闻
石油石化市场
石油石化科技
炼油与石化工程
储运工程
勘探与钻采工程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政策法规
专家论坛
项目信息
技术交流
书刊编辑
会员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石油石化市场
>
山西首次采用行政手段干预车用天然气价格
关于我们
本会介绍
领导机构
专业委员会
会员单位
石油石化市场
山西首次采用行政手段干预车用天然气价格
2008-08-08
关键字:
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人民网太原2008年8月6日] 8月5日,山西省物价局针对目前车用天然气擅自涨价行为,首次采取行政手段,要求“已经涨价的车用天然气,必须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水平”。社会车辆、出租车不得高于每升3.2元,公交车不得高于每升2.3元。禁止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擅自提价。
据悉,山西省近期个别天然气经营单位存在擅自涨价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山西省物价局规定,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物价规定执行,已经涨价的必须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水平。严处未及时向物价部门申请核定价格、擅自涨价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