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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大连市每台出租车补贴3633.9元

2008-07-0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大连晚报2008年6月27日]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指标的通知》,大连市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实施补贴政策。
  按照通知精神,各行业的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公交7925元/标台、农村道路客运6190元/台、出租车3633.9元/台。按照上述补贴标准,下达补贴资金9886.12万元,其中:城市公交4668.62万元、农村客运710万元、出租车4507.5万元。
  享受上述补贴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必须具备齐全的工商登记和国家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照等,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辆必须具有齐全的营运、年检手续及合法有效证件。承包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承包合同。
  市属补贴对象,由市交通局直接发放。对出租车补贴,于6月30日前补贴给出租车经营者。其余各项补贴将在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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