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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紧扣非化石能源替代增强绿色属性

2026-07-23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26-07-22]

节能降碳,增绿是关键。在资源配置层面,《行动计划》科学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布局,有序推动“沙戈荒”、水风光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深挖输电通道外送潜力,持续优化运行方式,探索先进输电技术应用,稳步提升输电通道对清洁能源承载能力和输送比例,论证试点开展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

同时,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探索长时储能应用,增加省间新能源互济交易规模,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等新型主体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扩大绿电应用空间。

在消费侧替代上,《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主要用能领域全面向绿看齐。鼓励工业园区利用屋顶和空地建设微电网,探索核能供热供汽,打造零碳工厂;加强交通设施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推动新能源重卡和绿色燃料船舶规模化应用;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和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部副主任罗中兴指出,当前,能源领域部分行业仍存在工艺装备有待升级、清洁能源占比不足、能源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蕴藏着巨大的改造提升空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一批火电节能改造、煤炭清洁开发、油气低碳化利用、新能源消纳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有利于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能源产业提质降碳、降本增效,不断扩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伊文婧认为,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已成为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一方面,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可直接降低能耗碳排放,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突破和模式创新;另一方面,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在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打造节能降碳新产业新业态,有利于将减排压力转化为产业升级动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着力打通

技术创新瓶颈与制度堵点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科技创新、政策机制等多个方面发力。《行动计划》着眼“强化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与“健全政策机制”,力求打通技术瓶颈与制度堵点。

技术创新瞄准高效化、数字化和零碳化。依托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节能型能源装备和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建设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裴庆冰认为,加强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强化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打造企业数字化碳管理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发掘节能降碳潜力。通过技术创新重塑能源发展模式,让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成为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新引擎。

机制建设侧重科学核算与市场激励。建立覆盖能源生产、输送、存储全过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快制定碳足迹标准;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引导全社会更多消费绿色电力;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健全绿证绿电交易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

《行动计划》明确,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源领域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库,持续跟踪项目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建设,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监管,推动更多领域实现更深层次的绿色低碳转型。这一安排为《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监管保障”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崔垚建议,推动技术创新与机制保证力度。技术层面部署节能装备研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前沿技术攻关三个梯次;机制层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绿色能源消费促进、市场化交易三大制度体系,开展绿证价格指数发布,并将核电纳入绿证体系,将CCUS纳入自愿减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