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制烯烃:向百万吨级跨越
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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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25亿立方米。地面开采将以管输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井下瓦斯利用量79亿立方米,利用率60%。瓦斯民用260万户,发电装机总容量300万千瓦以上。在煤层气勘探方面,将继续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实施山西柿庄南、柳林、陕西韩城等22个勘探项目,推进新疆、河南、安徽、贵州等省区勘探,实施准噶尔、焦作、宿州、织金等10个勘探项目。
在煤层气地面开发方面,开展新疆、安徽、河南等省区煤层气开发试验。
在井下抽采方面,推进重点矿区瓦斯抽采规模化,实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瓦斯抽采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在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方面,重点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两大煤层气产业化生产基地。
财政补贴有待提高
从2006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多项煤层气产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煤层气抽采利用给予0.2元/立方米的财政补贴,煤层气发电上网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增值税先征后退,煤层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
孙茂远认为,煤层气开发利用仍面临投资不足、投资渠道不畅等问题。现有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煤层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健全,煤炭与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不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标准偏低。孙茂远建议,将煤层气抽采利用财政补贴提高到0.4元/立方米左右,以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开发煤层气的积极性。
相关企业迎长期利好
业内人士认为,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将带动运输、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生活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钻机、瓦斯抽采、瓦斯发电机组、监测监控等设备制造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表示,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将为从事煤层气开发的企业带来利好。受此影响较大的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头以及晋煤集团、天科股份、石油济柴、准油股份等企业。
中石油规划到"十二五"末期实现煤层气产量40亿立方米,约占"十二五"整体规划的1/5。中石化已在山西组建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抢滩山西煤层气市场。中海油已取得中联煤一半的股权。
作为上市公司煤气化的实际控制人,晋煤集团正在进一步开拓煤层气市场。天科股份拥有煤层气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变压吸附技术。石油济柴的主导产品气体机及气体发电机组发展前景广阔。准油股份的煤层气压裂服务增长较快。周修杰认为,受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影响,这些公司的煤层气业务在"十二五"期间将迎来快速发展。
瘀碳氢化合物为原料,比起传统乙醇生产法具有极其明显的成本优势,并将减少经济体对于进口原油的依赖度,同时减少占用耕地。
塞拉尼斯已率先进入了碳氢化合物生产乙醇的时代,现在是以全新视角看待新工艺乙醇生产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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