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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与石化工程

济南炼化完善易制毒化学品HSE管理

2008-08-25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08年8月22日]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济南炼化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易制毒化学品HSE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等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这些物质既是有关行业生产中常用的基础原料,又可作为生产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配剂。济南炼安全化环保处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类别、品种、分布情况进行充分识别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规定。
   济南炼化明确了有关单位的职责和分工,要求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对使用单位,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检查,严格按规定执行。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设备的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本单位储存、使用和申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管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包装物,严防被盗、丢失、被抢事故发生。规定强调,用作分析试剂的易制毒化学品,按需量领取,一次用尽,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单位应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保管制度。规定还对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及事故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济南炼化每半年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违反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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