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炼油企业发展面临众多变数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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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地炼企业生存面临国有石油公司和国家政策双重考验
作为“非正规军”的地方炼油企业在我国成品油供应市场中带着双重面具:一方面对我国成品油供应起到补充作用,另一方面却时常游离于政府的监管之外。地方炼油企业的生存面临着国有石油公司和国家政策的双重考验。
我国地方炼油企业大多集中在石油产地的周边或者接近港口的地区,比较集中在山东、辽宁、陕西、广东、河北、河南等省。截至2006年,国家批准的地方炼油企业有82家,未经国家批准的小炼厂却数不胜数。
据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白颐统计,我国地方炼油企业的年一次加工规模约为6000万~7000万吨,成品油产量约占全国的5%~6%。山东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表示,目前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4500万吨/年,催裂化装置能力为1600万吨/年,原油罐容和成品油罐容分别为260万立方米和184万立方米。2007年,山东地方炼油企业总资产达380亿元,共加工2319万吨原油和燃料油,其中包括1600万吨燃料油,占我国燃料油进口量的66%。去年12月初,国内成品油供应最为紧张的时候,发展改革委急令中国石化调50万吨原油由地炼企业代为加工,凸显了地炼企业产能的重要作用。
虽然地方炼油企业在我国成品油供应中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但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资金缺乏和技术落后使得这些炼厂采用极为“粗犷”的生产方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油品严重劣质经常是小炼厂的代名词。目前,世界平均炼化规模已经达到600万吨,而中国尚不足300万吨。我国《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2010年,国内企业炼化平均规模要达到570万吨。
为此,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于1999年5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要求对年加工能力小于100万吨的炼厂进行关停。根据2006年1月出台的《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2010年前,我国将力争淘汰低效炼油能力2000万吨左右。同时,中长期内我国炼油工业不鼓励年加工能力500万吨以下的炼厂的发展。
虽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国内一批优秀的地炼企业已经开始崭露头角。部分地炼企业如利华益集团仅常减压加工能力就达到了550万吨/年,已经具有中型炼厂的加工规模。规模和资金实力比较大的地炼企业如滨海石化和东明集团所属恒昌化工已经实现上市,更有一些企业开始与大型国有企业实现整合,以图确保稳定的油源供应。
炼油还是炼化地炼企业面临产业模式的抉择
地炼企业在油源和成品油价格的挤压下面临着“艰难抉择”——继续走炼油老路还是走深加工的新路。在国际原油、燃料油、石脑油价格高位运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短期内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地炼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选择正确的发展模式。
继续保持原有炼油型产业模式,就要求企业加工规模不宜太小,并采用新技术,进一步优化加工装置的配置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地炼企业还需要考虑增加重整、烷基化、加氢精制等提高辛烷值、降烯烃和脱硫的装置。
此外,近几年炼油行业开发的新技术也应该予以关注。其中,二阶段催化裂化技术(TSRFCC)可以提高原料转化深度,提高轻油收率2%至3%,液化率提高3%至4%,将使汽油降烯和柴油十六烷值明显提高;串联提升管反应技术(MIP)可以使汽油降烯和液化气产率提高54.7%,丙稀产率提高37%;渣油加氢、重油催化技术(RHT/RFCC)适用于进口高硫油,比延迟焦化/FCC的产率提高20%,同时可减少废气中SOX和NOX的排放;延迟焦化/流化床锅炉(CFB)联合技术适用于加工进口高硫油,可解决含硫焦炭的利用问题,改善二氧化硫的排放;溶剂脱沥青/DAO蜡油加氢进催化/DAO用于气化原料技术可以加工劣质的超重油(从渣油和油浆中提取催化原料),该工艺可提高汽油和丙稀的收率。
如果企业转型化工深加工模式,企业原料加工不需要太大,原料多以重油为主。但在加工过程中应该突出化工深加工产业链的特色,比如乙烯、丙稀和芳烃的利用方面应与大型石化装置有区别,应考虑特色油品和专用化学品的方案,规避经济规模的制约,体现差别化的特点。同时应该认真研究地区市场的需求特点和行业发展的前景,熟知国家产业政策,还需要考虑其他配套原料要求和外部资源条件,设计和优化化工产品的方案。针对一些原料产量较小的化工项目,炼油企业之间可以充分利用企业集中度高的特点,建立起企业间的合作组织,把原料提供给特定的少数企业,这样可以做成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项目,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技术上,炼油企业需要采用不同特色的催化裂化技术。催化热裂解技术(CPP)采用重油进料,高产乙烯和丙稀;多产丙稀的催化裂化技术(DCC)以蜡油进料,液化气收率约40%以上,其中丙稀收率约20%;联产芳烃的催化裂化技术(MCC)以重油加石脑油进料,联产丙稀、芳烃(苯、甲苯和二甲苯)和溶剂油;芳构化装置利用液化气中的丙烷、丁烷,通过裂解、脱氢、氢转移、环化和芳构化生产芳烃产品;低炭烃制烯烃方案(SUPERFLEX)利用液化气中的低炭烃生产丙烯、乙烯和高辛烷值汽油。
央企、外资角力 地炼企业待价而沽
随着地炼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地炼企业已经成为国内炼化市场一股重要的力量和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然而,与发达国家炼化企业日益向大型化、规模化和深加工三大方向同时发展相比,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地方支持发展起来的地炼企业在这三大方面的实力显然显得较为薄弱;而其中长期以来缺乏稳定的原料油特别是原油供应来源,更成为地炼企业“薄弱环节中的薄弱环节”。而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企的情况下,这种薄弱环节就显得更加明显。
而与此同时,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为代表的央企集团,以及以BP、SK、壳牌等为代表的外资集团,出于控制区域市场、完善产业链、控制油源扩大市场占有率等目的,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正在发展壮大中的中国地炼企业。
在中国82家企业中,一次原油炼制能力占据半壁江山的山东地炼尤为引人注目,也因此而成为央企、外资角力的焦点区域和目标。
今年1月2日,中海油与山东地方炼厂最为集中的东营市政府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欲收编东营市境内数家地方炼厂。东营市临近中海油渤海油田产区,近年来,渤海油田产量不断上升,预计到2010年油气总产量将达到3000万立方米当量,从而一举超过胜利油田而成为国内第二大油田。但中石油渤海油田一直没有自己独立的炼化渠道,如果收购东营地方炼厂成功,中海油将不仅可以完善自己的产业链条,也有利于从中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对于地方炼厂而言,与中海油合作将可以获取稳定的原油来源,继而借此获取稳定的收益;可谓是两全其美。此前,中海油已经入股山东地炼企业滨化集团,2007年,中海油为滨化集团提供原油328万吨,保证了滨化集团炼化装置的高负荷运行;这一数字超过山东其他所有地炼企业2007年拿到的原油指标,令山东其他炼厂羡慕不已。
对于与中海油的合作,全国最大的地炼企业,位于东营的利华益集团副总经理郭兆年表示,中海油已经对其人员、债务和资产进行了调查,而利华益集团也提出了三条标准,但郭拒绝透露更详细内容。同样位于东营的垦利石化集团董事长黄传宝则表示,中海油最近一次赴山东考察时,对其进行了尽职调查,目前还未展开正式谈判。
中海油的行动过后不足1个月,1月28日,国内首家燃料油行业性组织山东省燃料油协会成立,山东地炼厂家悉数入会。由于原油指标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山东地炼企业均依靠炼制燃料油生存获利,山东省燃料油协会希望通过集合竞价,与国外贸易洽谈,实现山东省燃料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该协会的发起人,山东中联石化有限公司的背景不容小觑。资料显示,该公司由中石化和山东省地方企业于2001年共同发起注册,当时的股本比例是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占44%,其他山东地炼企业占16%,中石化占40%。经过2007年的股权调整后,中石化股权已经上升至84%,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中石化有望借由燃料油协会来控制山东地炼,从而巩固自己在山东市场上传统的“老大”地位。
而在3月1日-2日于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