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石化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6-07-29]7月22日,在山东省第十五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齐鲁石化公司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表彰。“六五”普法期间,齐鲁石化把普法工作作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将普法工作有机融入依法治企和依法合规经营全过程之中,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法律手段构建强有力的生产经营保障体系。
齐鲁石化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陈维斌告诉记者:“六五”普法期间,齐鲁石化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健全完善了依法治企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与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机结合,推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参与机制进一步强化。积极参与公司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涉法事项,认真履行事前法律风险防控程序,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实现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五年来,法律部门先后参与20多项重大经营项目决策和运作,在深化改革、合资合作、优化重组、劳动用工等重大涉法事项中,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合同管理体制,实现了法律部门合同管理归口负责。创新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选商管理机制,规范组织竞争性合同选商,法律管理对合同选商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增强。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守合同重信用”意识,构建合同诚信,提升公司经营信誉。“六五”普法期间,公司共签订合同6万余份,合同标的额600多亿元,连续三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纠纷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建立了纠纷案件申报制度、重大案件统一处理制度,加强对案件发生趋势和规律的动态研究,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提高纠纷案件管理规范化程度。在全面做好各类诉讼案件处理同时,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开展法律清欠专项工作,收回多年“死账”欠款,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依法维护公司权益;破解多起常年缠诉缠访的历史积案,妥善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矛盾,用法律手段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六五”普法期间,办理各类纠纷案222起,累计标的额9952万元,为公司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445万元。
——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高度重视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以此推动严细实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2013-2015年,修订完善了《齐鲁石化制度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业务职责“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以岗位为主体,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业务职责、规章制度,厘清所有业务,编制业务流程,明确业务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以业务为中心”的科学合理、流程高效、责权一致、有效制衡、简洁实用的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公司共划分549项细分业务职责,编制407个业务流程,修订213件规章制度,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陈维斌认为,在推进普法工作中,齐鲁石化始终注重将普法寓于用法,将法制教育紧密融合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围绕安全、环保、质量等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打造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文化。
公司同时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齐鲁石化报、电视台、形势任务教育材料、公司局域网等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法制教育的手段和渠道,使法制教育不断深入推进。
近年来,经过公司上下各方面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丰硕成果:全体员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维护了公司和谐稳定大局。
据悉,“六五”普法期间,齐鲁石化生产经营呈现良好势头,杜绝了各类上报安全环保事故,经济效益稳中向好。五年累计上缴税金509亿元,企业步入良性发展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