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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油田闲置资产和废旧物资19年回笼变现逾8亿元

2012-04-28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2-04-27]日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南京分局把中原油田统一管理调剂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废旧物资的做法和经验,向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了推广。该分局认为,中原油田经过对此项工作19年的探索实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范管理、处置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运行的实施办法,累计回笼变现资金8.1亿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缓解了油田资金压力,提高了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对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置,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更是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1993年6月,经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批准、国家经贸委备案,中原油田率先在全国石油行业中成立了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生产物资的经营实体--生产物资调剂中心。19年来,该中心结合市场经营业务实际,不断调整完善体制机制,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职能,先后开发了闲置设备、工业用房和废旧物资的调剂、租赁、处理业务,建立了完整的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调剂变现运营体系,使其在流通中发挥了最大资产效益,形成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

  调剂、处理、租赁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的新产物。油田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大胆地"摸着石头过河",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闲置报废资产调剂、租赁和废旧物资处理交易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调剂出售业务监督办法"等70多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废旧闲置物资调剂、租赁、处理的经营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做到了模板化、表单化。为加强对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处置的监管,油田成立了废旧物资调剂出售领导小组,建立了定价专家人才库,制订了先鉴定后处理的工作原则,并严格落实多部门、全过程、多形式监督机制,确保了处置变现闲置报废资产"阳光"操作、规范运营,避免和纠正了违规违纪行为,实现了闲置设备再配置,废旧设备和物资快变现,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利益。据统计,仅2009年以来,油田就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处置报废钻机、报废车辆、报废油管等废旧物资,实现变现资金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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