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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与钻采工程

勘探南方对钻前工程“先检验 再验收”

2008-11-18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08年11月14日]  先检验,再验收。11月6日,位于通南巴构造带涪阳坝构造单元的母家1井钻前工程顺利通过验收。这是勘探南方分公司对钻前工程实施“先检验,再验收”方式以来的第5口探井。
   此前,勘探南方分公司对钻前工程的验收都是采用常规的验收方式,即: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由于川东北地区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强烈(包括褶皱、断层、节理构造),地层岩性(包括岩性、产状、风化程度、软弱夹层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也较复杂,受工程建设的影响,岩体地应力被破坏后,很有可能诱发出一系列的工程地质问题,如:滑坡、崩塌、河流冲刷、地基沉陷等。很多钻前工程在验收后,由于钻井队进场搬家的大型重车的碾压,进场道路损坏严重,如翻浆、坑洼、凹陷等质量缺陷,影响钻井生产,而且井场清污分流系统等问题也存在无法满足井队生产的情况。加之验收后工程款项已经支付,钻井施工周期内的维修与养护存在落实困难等后续问题。
   勘探南方分公司生产管理处副主任工程师杨光玲负责这一工作后,一直思索着如何解决好这一系列问题。通过对接手后几口井的实施,她发现:井场道路的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井场清污分流系统等是否满足生产的需要,只有通过井队设备搬迁的重载车辆的通行和正常生产的检验后才能最终进行评定。于是,杨光玲同志向主管领导提出了“对钻前工程的完工验收,待钻井队搬迁和正式施工的检验后再验收”的建议,并得到了赞许。
   对母家1井的验收,勘探南方分公司验收组按照钻前工程完工后的常规验收项目、内容和川东北钻前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细致的检查,并会同现场监督、井队负责人对井队开钻后影响实际钻井生产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书面下发验收整改通知单,责令钻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此前,勘探南方分公司已经对马101井、马102井、马201井、元坝21井4口探井的钻前工程,采取“先检验,再验收”的方式进行了验收。据了解,采取这一方式后,困扰勘探南方分公司多年的钻前工程后续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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