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缺失让回收业发展打折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4-07-10]我国废塑料分类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没有统一的检测办法,交易成本高,无法满足再生利用企业用料需求□陆鱼
近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编制发布了《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报告(2013)》。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得到稳步发展,但目前进入调整期。未来几年,借助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有利政策契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趋势向好,有望走出调整期,园区集聚化发展将成为行业发展方向。
不过,从利润看,由于价格震荡、生产成本刚性上升、能源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增大,很难再出现前些年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年回收总值达4817亿元
2013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报废船舶等八大类别的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1.6亿吨,回收总值为4817亿元。但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回收行业目前总体处于调整时期,市场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个别品种回收量略有下降。
再生资源回收,是以节约资源减少废物排放为目的,将已使用过的废物材料回收加工再利用以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不同于其他传统产业,再生资源产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兼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告显示,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与利用原生材料相比,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按照回收总量计算,2013年回收再生资源可节能17272.5万吨标准煤,占全国总能耗量37.5亿吨标准煤的4.6%,减少废水排放112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7万吨,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36亿吨。
行业现代化程度提升
近年来,在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现代化程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以废塑料的回收利用为例,国内不少家庭式的小作坊采用人工分拣的方式来分拣不同类型、不同颜色和带金属的塑料,这种方式造成物料的混杂度一直居高不下。
针对这种情况,如今市面上已开发出利用近红外线及中红外线分选技术,将卤素光(近红外线)照射在被分拣的物料上,把每个不同材质的物料产生的不同反射光转化为电子信号,实现数字化,再与预设在电控程式内的塑料光谱进行高速对比,利用气力喷嘴把需要留下的物料挑选出来,并把其他杂质剔除。经此机器分选后的物料,其混杂程度由原本的30%降至0.05%。目前这种分拣技术在欧洲发展得较为成熟,有望在国内进行推广。
缺少统一标准仍是瓶颈
虽然再生资源回收,已成为现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方式。但报告同时也指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仍存在回收率偏低、行业发展不规范和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由于大部分回收企业规模较小、分布零散,行业集中度不高,再生资源要经过几次中转,才能到分拣中心。而从分拣中心到生产企业,有时也要经过两三次的再聚集,再生资源循环的速度和数量被大打折扣,如废塑料的回收率仅为25%。
更重要的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大部分品种缺乏产品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特别是废纸、废塑料等品种,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我国废塑料分类一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也没有统一的检测办法,不仅带来高昂的交易成本,而且无法满足再生利用企业的用料需求。即使少数大型回收企业制定了自己的质量标准,凭借稳定的货源和良好的品质获取有利的谈判地位,也仍然存在买卖双方标准不统一的矛盾。
同时,由于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大量非法拆解企业和小作坊形成地下产业链,相当比例的城市废弃物回收渠道被走街串巷的游商小贩占据,非法小作坊式生产遍地开花,正规处理企业却难以获得这些资源。而小作坊在处理废弃物过程中千方百计压低成本,随意拆解,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如不对此行业进行系统规范,再生资源开发的规模和水平都将受到影响。
评论:加强监管把垃圾资源化
□陆鱼
随着“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观念的深入人心,把垃圾资源化,被人称为开发“城市矿产”。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与环境问题的瓶颈问题日趋突出,资源再生利用,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城市矿产可挖掘的潜力巨大。
但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过程中,行业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较乱、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二次污染问题突出、缺乏优惠政策等问题,大大阻碍了城市矿产的产业化发展。
目前,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专门性规定仅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且法律效力较低,难以对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进行有效规范。
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的管理职权分散、缺乏合力,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缺乏配套性,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行政监管体系。
回收企业主体多元且分散,规模化企业的回收量仅占回收总量的10%~20%,行业“小、散、差”现象严重,除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企业和个体户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陈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造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偏低、对环境易造成二次污染,与建立完整先进的回收体系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
专家认为,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是缓解资源瓶颈约束、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已批准3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有大批规模化企业入驻。但垃圾资源化并非易事,在小打小闹、走村串户的“破烂王”向规模化、产业化的再生资源大企业转变过程中,我国城市矿产开发急需国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
一是要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构建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产业的产业化、集约化和制度化的发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4月就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法律法规,加快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长期规划》,加大现有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力度,适当增加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目录,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二是要着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技术标准。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这不仅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行业自律,而且能最大限度地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
三是建议财政政策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给予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重大项目和产业示范项目,政府可以给予资本金入股、资金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策性补贴等支持。同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体系,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倾斜。
四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加强对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实用技术的研究,设立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实用技术研究的产学研平台,推动开发适合国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利用等专业化技术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