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船舶“LNG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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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能源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签协议

2013-04-02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共同推进船舶“LNG化”

 

  [中国海洋石油报2013-03-29]3月19日,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公司(下称福建新能源)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签订了海洋经济建设合作协议,双方在减少海洋污染、打造海峡蓝色产业上的合作,进入到实质性阶段。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船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示范渔船造型推广等领域加强合作,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渔船使用LNG替代柴油”项目研究,加大渔船节能减排力度,力争在2013年对1~2艘执法船进行LNG改造示范,并对部分渔业运输船进行柴油/LNG双燃料动力改造。

  福建新能源是“气化福建”的责任主体之一。“我们将在资源、资金、技术上加大投入,争取到‘十二五’末,在福建省内初步建立LNG船舶加注网络,共同实现福建‘蓝色经济’梦。”福建新能源总经理叶宜成在签约仪式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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