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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工信部明确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四项措施

2011-03-30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社信息南京 2011年3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2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
  一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研究和指导,完善技术装备和产品标准体系;以技术为主线,发展一批需要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技术装备。
  二要围绕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装备等重点行业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减排潜力大的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实施一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三要支持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和配套能力强的服务企业。
  四要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地区形成若干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和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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