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绿色发展保护碧水蓝天
[中国石油报 2011年2月17日] 油城克拉玛依市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共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41.7吨,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达的计划指标的102.3%;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337.9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计划指标的139.5%。
“克拉玛依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达到了疆内最好的水准。”1月19日,率队检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邵峰如此评价。
据悉,近5年,克拉玛依的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烟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100%,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达100%。油城的空气优良级天数始终保持在362天以上,在新疆19个城市中名列前茅。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克拉玛依空气质量位列前10名。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市共投入减排资金9.79亿元,其中,废水治理投入5.78亿元,新建、改扩建废水处理设施9项;废气治理投入4.01亿万元,新建和改扩建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项。
2010年,克拉玛依市政府继续加大了污水处理、城市燃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园林绿化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投入,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19%;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各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82%;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94平方米,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与此同时,克拉玛依市中央驻市企业今年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2010年,新疆油田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油田废气、废水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回用率达到90%。
2010年,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持续推进节约型、清洁型企业创建,节能节水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实现节水37.83万吨,完成计划的252.2%;节能2.57万吨标煤,完成计划的514%;全年COD排放量165吨,比上年减少29%;石油类排放量9吨,比上年减少40%;二氧化硫排放量1350吨,比上年减少34%。外排污水综合合格率等环保指标全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