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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石化热电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010-03-2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0年3月24日]  3月22日,经过山东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验收组的认真审核,齐鲁石化热电厂1-4号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厅的验收。
  齐鲁石化热电厂始建于1985年3月,为齐鲁三十万吨乙烯配套工程,位于齐鲁石化乙烯新区内。齐鲁石化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环保工作,视环境保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为了有效保护环境,2008年2月份,齐鲁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开展热电厂1—4号锅炉烟气脱硫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8年10月份,该院完成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1月7日原山东省环保局对热电厂1—4号锅炉烟气脱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了批复。该工程于2009年1月份开工,2009年9月份工程中交,2009年9月16日淄博市环保局发文同意该工程试生产。该工程设计总投资16289万元,工程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增加氨法脱硫及配套副产硫铵的干燥、包装装置;另一部分为将现有的三电场静电除尘保留一级电场后两电场仅留室壁,改装为布袋除尘器,在电除尘后再加一级布袋除尘器;该工程是对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可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除尘器进、出口烟尘排放量计算,1号、2号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9%;3号、4号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7%,基本达到批复中99.9%除尘效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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