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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全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
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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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网北京2009年3月19日]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将全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
根据中国审计署日前作出的安排部署,11个省、自治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和部分省辖市的土地出让金将接受审计调查,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矿产资源专项资金将接受审计调查,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将接受审计,松花江、珠江、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将接受审计调查。
此外,中国审计署还将对19个省的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资金绩效情况和饮用水安全现状进行审计调查,也涉及到环境方面内容的审计;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新增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和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审计等项目中,将关注国土资源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等资源环境方面的内容;在中央企业和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也将重点关注资源环境方面的情况,并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
记者从审计署了解到,2008年,中国各级审计机关就已开展了部分资源环境审计,为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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