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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中原油田安全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009-01-19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09年1月15日]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安全生产不达标单位: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一类单位发生每次1人连续3次严重伤残事故的;二类单位发生每次1人连续2次严重伤残事故的。”这是中原油田近期出台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的6种情况。
   为确保国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中原油田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夯实安全环保工作基础,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减少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实际,油田于近期下发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包括责任目标考核和管理考核,按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其考核结果将纳入油田年度经营承包和责任目标绩效考核中,考核情况在油田范围内进行通报,被一票否决的不达标单位取消各类综合性评先资格。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及不达标单位具体的奖罚措施。
   据了解,责任目标实行季度考核、兑现;管理考核实行半年考核、年终总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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