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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08年力争实现特种设备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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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08年力争实现特种设备节能目标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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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社2008年4月14日]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谈到,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今年力争实现特种设备节能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目标。
这位负责人说,各地质检部门要加快节能监管法规标准的制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抓紧制订和修订特种设备节能的国家标准,为开展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等产品的节能测试提供技术依据。从设计和制造等源头环节入手,建立准入制度。对能效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不允许投入制造。对能效测试不达标的特种设备新产品,不允许投入批量生产。
同时,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要从使用环节入手,组织普查式的能效测试,对能效指标超标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限期整改或改造。在使用环节推进锅炉节能的“三个万”工程,即开展1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开展10万台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完成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另外,从报废环节入手,建立退出制度。力争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引导社会选用节能高效设备,限期淘汰高耗能设备。
据介绍,特种设备的节能空间很大。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我国煤炭消耗量为25.8亿吨,其中锅炉用煤达22亿吨,占煤炭总产量的85%以上。而我国燃煤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低10%~15%,如果采取切实措施,使燃煤工业锅炉平均实际热效率提高10%,每年就可节煤6000万吨。此外,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也具有较大的节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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