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定今年节能工作目标
2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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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发改委2008年1月18日]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的关键一年,今年江西省的节能工作目标是: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为完成这些约束性指标,江西省将通过多项举措强力推进节能工作。
今年,江西省将限制发展单位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平均水平的产业,坚决淘汰火电、钢铁、水泥、煤炭、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坚持“三个坚决不搞”,着力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发展。把好行业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将是今年江西省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江西省将按照全国同行业资源消耗和节能减排先进水平的要求,抓紧研究建立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
为有效推进节能计划的实施,今年江西省拟安排3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并抓紧研究出台《江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用好用足国家和江西省节能方面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江西省还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100个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争形成2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能力。
今年,江西省将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严格实施节能工作责任制,强化节能目标评价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节能执法机构建设,组织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和监察活动,确保实现节能约束性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