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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电池告别“梯次利用”

2026-08-20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化工报 2026-08-19]

中化新网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的公告》,废止“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将已公告的100家“梯次利用”企业移出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据悉,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退役潮也在加速到来。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2025年,国内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约为40万吨。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公告》不再把“梯次利用”当成一个特殊的、可以区别对待的产品类别,而是将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的监管框架中。同时,新政策还明确了一个核心准则:决定一块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再次进入市场的关键,是它作为一款电池产品能否全面满足所应用场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公告》调整的内容还包括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要求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加紧予以废止或修订本单位归口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等行为;督促相关社会团体停止“梯次利用”相关宣传推广、会议展览、服务咨询、培训交流等各类活动。

目前,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湖南等地已持续强化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管,出台专项方案集中整治不法企业借“梯次利用”名义简单拆分重组退役电芯、违规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高风险场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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