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前实现污染物减排“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前4年我国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分别降低10.1%、9.8%、12.9%和8.6%
[中国石化报2015-12-15]

天津石化所有的污水处理池均加装了废气收集装置,通过生物滴滤和生物过滤等技术手段脱除硫化氢、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降低为30毫克/立方米以下,工业污水中的废气得到有效处理。董波周雨和摄影报道
本报讯环保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
数据显示,“十二五”前4年我国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分别降低10.1%、9.8%、12.9%和8.6%。今年上半年,4项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实现了较大幅度下降。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带来最明显的环境效益,就是我国酸雨面积已经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COD排放量下降,推动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重要的标志是劣五类断面比例大幅减少,由2001年的44%降到2014年的9%,降幅达80%。
“我们不仅在努力解决国内环境问题,而且为解决国际环境问题作出重大贡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在臭氧层保护方面,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国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25万吨,占到发展中国家淘汰总量的一半以上,圆满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各阶段规定的履约任务。
与世界上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努力非常突出。最近国际能源署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碳排放量首次在经济整体增长的背景下减少,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的贡献。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然而必须认识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陈吉宁提醒,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高达2000万吨,只有再减少30%~50%,环境质量才会明显改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并勾勒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发展蓝图,明确提出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这将扭转我国生态环境的大势,在历史上是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同时也意味着‘十三五’将实行一系列重大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说。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改善环境质量的硬要求,包括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
陈吉宁在解读这些“硬任务”时表示,未来5年我国要在继续实施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
他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推进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气化、石化及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一批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